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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
作者:招就處     發布時間:2021-05-11     信息來源:     閱讀次數:【關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滁州職業技術學院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管理,規范招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有關條款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最新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辦學層次高職

第三條 辦學校址:安徽省滁州市豐樂大道2188號。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五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種類滁州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我校藝術類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就業處具體組織實施。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我校今年共有3個專業在藝術類招生,分別是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和室內藝術設計,招生計劃另行發布。

第四章 考試

文化課考試。藝術類考生須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凡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當年安徽省藝術類專業課統一考試模塊七),且要求達到合格線。

第五章 錄取

第十條 各專業要求被錄取考生思想品德優秀,體檢合格,無色盲、色弱。

第十 考生高考投檔成績不低于全省高職(??疲┡嗡囆g類分數線,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 全省藝術類統考(模塊七)合格。

第十三條 省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不分文科、理科。

第六章 入學

第十 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學費標準按當年省、市物價局審批標準執行。學生在校期間享受獎、學金待遇。

十五 藝術類專業錄取的新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就讀。

第七章 招生監督

十六 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在學院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按照“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三十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及安徽省教育廳相關工作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全面落實“陽光工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考生如有疑問可向學院招生紀檢監察組反映,電話:0550-3854616。

違法違規處理

十七 新生入學后,學校組織全面資格復查,在專業考試或高考過程中違紀或舞弊者一經查實,一律根據教育部41號令、33號令及《刑法修正案(九)》相關條款嚴肅處理。


聯系方式

十八 學校聯系電話:0550-3854670、3854672、3854668,咨詢QQ:2335112165,網址:http://www.shenmue2.com/,學校地址:滁州市豐樂大道2188號。


 則

十九 詳細招生計劃及其他報考信息以當年安徽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二十 本《章程》由滁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相關鏈接: 教育部 安徽教育網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滁州市人民政府 滁州市教育局 滁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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